構建“四同四融”黨建模式,打造“訴之源”黨建業務融合紅色引擎
構建“四同四融”黨建模式,打造“訴之源”黨建業務融合紅色引擎
——碭山縣人民法院黨建工作創新案例
一
背景和起因
碭山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黨支部在“梨都天平”黨建品牌引領下,立足地域特色、部門職能,打造“訴之源”黨建子品牌,聚焦黨的政治建設、強化黨員教育、落實組織生活制度,形成“四同四融”黨建模式,能動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,推進支部工作與訴訟服務、訴源治理工作深度融合。
二
主要做法和方法步驟
目標同向,融心共享
落實“一崗雙責”。嚴格落實支部工作責任制,堅持支部黨建工作同庭室發展目標同向,結合支委會、黨員大會、部門會議采集意見建議,梳理制定支部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和重點任務清單,找準黨建工作與訴訟服務、訴源治理的融合關鍵點。
強化“四力行動”。持續抓好黨支部戰斗力、黨員示范力、干警向心力、庭室凝聚力“四力”提升行動,持續落實“三會一課”、主題黨日、組織生活等制度,找準黨建工作與訴訟服務、訴源治理融合著力點。
推動“五大融合”。推動支部工作與窗口建設、上訴案件移送、涉訴信訪、訴前調解、多元解紛相融合,形成16項具體工作措施,找準黨建工作與訴訟服務、訴源治理融合落腳點。
管理同步,融合共建
堅持交叉任職。注重發揮黨的組織優勢,把黨的組織建設與健全庭室管理機制有機融合,實行黨支部委員與關鍵崗位業務骨干“雙向進入、交叉任職”,將業務工作安排融入支委會議題共學、共議、互促,引領黨員做實“從政治上看、從法治上辦”,確保黨建、業務互促共融。
堅持雙向培養。堅持實施黨務干部與業務骨干“雙向培養”機制,組織黨務工作者參加市中院、縣委黨建培訓,不斷提升業務能力水平;堅持將優秀黨員干警放在立案窗口、信訪接待等一線重要位置“墩苗”鍛煉,加強“傳幫帶”,跟進式培養優秀人才。
堅持外聯提升。進一步延伸司法服務觸角,出臺《碭山法院訴源治理行動的實施方案》,在五個基層法庭、人口密集村鎮增設訴訟服務站點,支部黨員對接基層共建聯系點,指導開展訴訟服務,源頭化解矛盾糾紛。
工作同力,融通共創
設立黨員先鋒崗,提升窗口建設。在訴訟服務大廳設立黨員先鋒崗窗口,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,用心用情做好導訴、咨詢、立案審查、材料收轉、案件查詢等工作。當事人材料不全,做到一次性告知;家庭困難無法繳納訴訟費的,依法予以緩、減、免訴訟費用。實現訴訟、調解、鑒定、送達全流程便民化操作。
設立黨員示范崗,抓實涉訴信訪。健全“黨建 信訪”機制,設立黨員示范崗,明確兩名黨員骨干長期堅守信訪一線。制定《碭山縣人民法院信訪工作暫行規定》,健全信訪辦理臺賬,動態開展信訪隱患排查、信訪評查和提級復查等工作,編立“民他”字號立案,成立評查小組,研究化解措施,推動信訪案件妥善化解。
設立志愿服務隊,強化訴源治理。建立支部志愿者服務隊,結合黨支部黨員雙向承諾活動,推進訴源治理。落實《碭山縣人民法院關于抓好“訴源、執源、訪源治理”實施方案》,探索構建多元協同治理大格局。做優訴前調解,選聘培養特邀調解員,打造“老法官工作室”調解品牌,黨支部黨員法官、法官助理定期對調解員開展調解技能培訓,持續提升訴前調解案件成功率、降低調解案件申請執行率。拓寬多元解紛路徑,與醫療、婦聯、民政、房管中心等聯合設立行業調解機制,支部黨員分工做好專業領域協同合作,推動多發性系列案件前端化解。建立“無訟指導員”機制,黨支部牽頭負責無訟指導員工作,壓實無訟指導員責任,確定26名法官及法官助理作為無訟指導員對接全縣16個鄉鎮(園區)綜治中心和兩家人民調解委員會,推動源頭化解糾紛。
考核同頻,融效共進
堅持以全省法院綜合考核和碭山縣綜合考核為導向,把干警工作質效、警源訪源訴源治理、平安建設成效等作為干警考核的重要內容,扎實開展黨組織和黨員考核,做好結果運用,及時表揚獎勵先進,向上級黨組織推薦,激勵鞭策后進,指出不足,幫扶整改,形成獎懲鮮明、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。
三
主要成效和反響
黨建引領,支部戰斗力進一步提升。始終堅持黨建引領業務發展、業務充分融入黨建,深化訴前聯動糾紛解決機制,完善訴調對接體系,搭建綜合性訴調對接平臺,推動各類矛盾紛爭“一站式”高效解決。碭山縣法院獲“2022年度全縣信訪工作優秀單位”,立案庭被評為“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十佳‘12368’團隊”。
強基育人,黨員獲得感進一步增強。注重黨員干警全方位的成長,以法官會議為重要載體,對重大、疑難復雜案件集體討論、交流學習,發揮“以老帶新”傳幫帶作用。開展類型化培訓,持續助力提升調解員業務能力,全力提升執法辦案規范化水平。“如我在訴·微笑服務”意識進一步增強,一名黨員干警獲評“全省法院系統涉訴信訪化解攻堅先進個人”,一名黨員干警榮獲碭山縣“五一勞動獎章”。
業務賦能,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。充分利用黨員“雙報到”、法官進網格、新媒體矩陣等各類平臺載體,廣泛宣傳訴前調解、多元解紛、司法公開等方面的特色和亮點,引導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作為化解糾紛的主要手段,全面提高人民群眾訴訟服務滿意度。